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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

2021/01/31  



各部门、单位:

近日,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教科规划办)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本次申报主题仅限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的基础上,开展的疫情风险应急防控管理措施、教师专业素养提升、学生学习变化态势、课程建设、线上教学优化、家校和社会教育一体化、后疫情时代教育教学的应对策略等研究。旨在集思广益,及时分享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课题研究强调问题的真实性、代表性以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0224日至315日,系统填报时间为35日至315日。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个人直报方式,请拟申报的老师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djky.net:8684/)所有项目通过该平台进行申报35日起,系统正式开放,拟申报的老师可登陆系统,参照系统中的填报说明,按照要求填报,提交申请·审批书(附件)。

四、申报范围

1.山东省所属学校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单位在职人员均可申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申报的,每单位或个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2.本次课题申报不受有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

3.本次课题申报不限额

五、课题管理

1.本次专项课题结题条件不受《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限制,注重问题解决的实践性。

2. 凡立项课题,申报人须承诺在研期间发布不少于2次的成果公报(每个公报字数不少于3000),作为结题必要条件。成果公报电子版发至邮箱:sdyqzx2020@163.com

3.自立项之日起须在两个月内发布一次公报,第二次公报结题前提交即可,结题时须报送结题报告。

4.本次专项课题的结题期限为20201031日,逾期将作自动撤项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狄老师,郑老师,唐老师;

0531-556303370531-556303510531-55630236

2.申报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联系人:王战友、刘宇

联系电话:88617867

科研处  

2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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