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近日,文化部发布了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二)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三)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政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四)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
(五)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时间
请拟申报老师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17年5月10日之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ghxykyc@sina.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战友 88617867
科研处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