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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的通知
2021-11-02   审核人:   (访问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举办各类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应至少提前三天进行审批备案,同时提交学术预告信息,包括拟举办的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建筑物和会议室规范名称)、专家简介(300字左右)及照片(宽高比例1:1、像素清晰),以便在学校网站进行发布,更好发挥学术预告的作用。

2.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和提交预告信息的,不予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新闻。

联系人:李彧钦 电话:89636979

宣传部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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