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帮助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中评选推荐。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为2300元、二档为3300元、三档为4300元,其中二档人数占分配名额的40%,一档三档各占30%,分两学期发放。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6)1号)文件要求,凡在我校就读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33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分配给我校的总名额,以各二级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为基础,并综合均衡之后计算出各二级学院各项目名额分配。
四、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在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或暂停发放国家奖助学金:
(1)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平时有高消费习惯或奢侈消费行为,如吸烟、酗酒、请客、穿着名牌等;
(3)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4)其它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资格的情况等。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山东管理学院学工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在系统内选择申请项目,进行个人信息填写和申报。
(http://222.206.86.45/Sys/SystemForm/main.htm)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助学金评议小组对在系统内进行申报的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初评工作。辅导员老师在学工系统设置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由熟悉学生情况的班干部、宿舍长和同学代表组成;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线下评议(系统支持查询及打印学生信息),辅导员将评议结果线上提交学院审核。
国家助学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基本生活需要,同学们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时也要学会合理分配开支,不辜负国家和学校的期望,更加努力认真地学习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