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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的通知

2021/12/13  

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东管理学院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现开展2021年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间范围

参评成果是我校教职工2021年自然年度内取得的高质量学术成果。教职工2021年取得的科研成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评价,提交延期评价书面申请至科研处,审批通过后可延期至2022年参与评价。

二、参评条件

教职工参评成果应符合《山东管理学院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每位教职工参评成果合计不超过10项。

三、成果评价安排

1.12月15日前,教职工填写《山东管理学院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书》(以下简称《评价书》)报所在二级学院,兼职教师根据学科归属将评价书提交至二级学院,教学辅助人员以部门为单位将《评价书》提交至科研处,校领导的成果由办公室负责汇总《评价书》提交至科研处。

2.12月22日前各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召开学术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评价的学术成果进行一级评价,并将通过评价予以推荐的成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山东管理学院未通过一级评价成果汇总表》和《山东管理学院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推荐成果汇总表》、成果推荐情况报告、推荐著作查重报告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保持一致。《评价书》由各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联系人:边哲,赵扬

电话:88617765

邮箱:kyc@sdmu.edu.cn

附件:

1.山东管理学院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书

2.山东管理学院未通过一级评价成果汇总表

3.山东管理学院高质量学术成果评价推荐成果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山东管理学院2021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科研培育站出站、入站及科研启航计划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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